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訊,據央視3.15晚會報道,自2017年起,大眾進口途銳汽車出現多起發(fā)動機進水、熄火案例,車主多次維權未果后于2017年12月將大眾汽車告上法庭。
經過質檢總局多次約談,大眾汽車(中國)銷售有限公司于3月7日向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據統(tǒng)計,中國大陸地區(qū)共涉及33142輛。

本次召回是在質檢總局實施缺陷調查的情況下開展的。質檢總局根據消費者投訴和直屬檢驗檢疫機構風險監(jiān)控情況,委托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就進口大眾途銳系列汽車進氣系統(tǒng)問題開展調查。受調查影響,大眾汽車(中國)銷售有限公司決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據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發(fā)布的信息顯示,本次召回的大眾進口途銳汽車由于安裝在發(fā)動機進氣管底部的排水閥可能被塵土、樹葉或其他異物堵塞,導致水可能從大燈間隙流入進氣管并且無法通過排水閥有效排出,會在空氣濾清器殼底部形成積水,導致空氣濾清器浸水,積水過量時可能會導致水會被吸入到發(fā)動機,進而引起發(fā)動機損壞、熄火,存在安全隱患。

大眾對本次召回的缺陷產品采取的措施為: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移除進氣管路不必要的排水閥并在進氣口處安裝導流板,避免過量的水進入進氣管路,以消除缺陷。庫存車輛將在消除缺陷后進行銷售。

據了解,途銳車主對于大眾汽車此次發(fā)布的召回公告內容并不滿意,并于3月13日下午在當事雙方代理律師的主持下在北京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進行了近4小時的庭前溝通,最終法庭同意車主提出的車輛鑒定請求,隨后將啟動相關鑒定工作。
對于這次鑒定,途銳車主也明確提出了具體的鑒定訴求:
1、 徹底查明大眾途銳設計缺陷的原因;
2、 鑒定大眾汽車在召回公告中提出的召回措施,能否真正解決掉查明的設計缺陷;
3、 鑒定大眾汽車在召回公告中提出的召回措施,是否會造成新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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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羽)